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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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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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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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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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区收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县镇标准为120元/生、学期,其他州、地、市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省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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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整西宁市中小学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宁计价字〔2001〕423号);
2、《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青政〔20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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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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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部分寄宿制学校住宿费为50元/生、学期,其他州、地、市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省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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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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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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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25%;限分数,招收择校生的分数不得低于当年高中录取线以下20分;限钱数,择校费标准为:每学年西宁市一类学校最高不超过4000元,二类学校最高不超过3000元,三类学校最高不超过2400元;海东地区和六州一类学校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400元,二类学校最高不超过1500元,三类学校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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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4〕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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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上机学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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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收费标准为每生60元/学期,县镇为4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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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中小学收取上机学习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计价〔2000〕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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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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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市区收费标准为60元/生.学期,县镇分火炉子取暖和燃煤取暖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和40元/生.学期,其他州、地、市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省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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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调整西宁市中小学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宁计价字〔2001〕423号);
2、《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青政〔20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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