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县委、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着力为民办理13件实事。
一是补缴我县42名下岗企业职工单位欠缴的养老金83.59万元;将未再就业的下岗员工统一安置在县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是将全县各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民兵排长的年工作报酬分别从1650元、1650元、1600元统一提高到3000元;全县各寺院寺管会主任、副主任、成员的报酬由每人每年1900元、1300元、900元分别提高到3000元、2500元、2000元。
三是落实全县68名基层联防队员工作报酬每人每年3000元;将全县167名卸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从今年起对全县60周岁以上牧民老党员每人每年发放500元生活补助。
四是通过公开招考,将36名大专、本科毕业生招考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效缓解了我县部分大专、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五是筹资315.6万元为全县居住偏远地区的贫困牧民群众购买新帐篷600顶。
六是积极争取开工建设了投资7475万元的县城至野牛沟35千伏电网延伸项目和黄河乡塘格玛、扎陵湖乡下多卡、花石峡镇日谢定居点光伏电站项目,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七是筹资100万元对全县40名退休老干部的住房进行了维修。解决资金49万元安排60名退休干部赴省外考察学习。
八是解决县委统战部、副县级寺院特派员及4名寺院指导员工作用车各1辆;为驻寺贫困僧侣落实24名农村低保指标,并将4名僧侣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筹资248万元实施了黄河乡和科寺院“四室”建设,对4座寺院僧侣住房进行了维修改造;县财政解决资金114万元对4座寺院部分设施进行了维修。
九是投资1334万元组织实施了花石峡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卫生监督所、县医院制氧站、设备购置等项目。
十是争取计划外项目资金2292万元修建了花石峡镇扎地村、玛查理镇江多村、县城至日谢村、尕泽村多卡定居点公路。
十一是在西宁团购商品房114套,有效缓解在职干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购房难问题。
十二是在现月工资标准研究生2100元、本科生2000元、大专生1900元、司助人员1800元、临时工1600元的基础上,增加全县公益性岗位和财政供养临聘人员工资每人每月200元(不含2013年招录人员),其中,在我县工作满7年以上的全县公益性岗位和财政供养临聘人员月工资报酬提高到3000元。
十三是将全县无安置卡退役士兵和聘用教师月工资报酬统一提高到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