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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多县提交省十二届三次人代会的15条建议
来源:玛多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4年02月26日    编辑:玛多县管理员

  第1条:关于延伸玛多县黄河乡35KV输电线路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黄河乡位于县域东南部,全乡土地总面积4853平方公里,总人口2512人,乡政府所在地江旁村及塘格玛村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牧民聚居点。乡政府距县城62公里,现有牧民236户760人,是全县唯一不通电的乡,也是全省不通电的乡镇之一。塘格玛村距乡政府72公里,距县城134公里,现有牧民422户995人,县域内最大的寺院——和科寺坐落于此,是举办重大佛事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我县实施维稳安保的重点地区。
  受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等因素制约,乡政府所在地及塘格玛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不健全,城镇功能低下,尤其是电力保障功能欠缺。2005年在江旁村建成30KV光伏电站、塘格玛村建成50KV光伏电站,但由于光伏电站容量较小、用电负荷大、太阳能光伏板损坏、电瓶老化严重等原因,供电稳定性和可靠性差,无法满足乡政府机关、学校及牧户的用电需求。乡政府所在地光伏电站目前只能采取乡政府和乡寄校定时互补(一侧供电另一侧停电)的形式供电;修建的机井无法供水,干部群众和寄校师生只能到500米以外的河道取水;卫生院医疗设备无法运转,牧民群众看病就医只能远赴县城或省州医疗机构;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家电下乡等各项惠民政策无法得到真正落实。塘格玛定居点监控设备因缺电无法正常运转,给重点地区维稳工作带来了一定隐患。为切实改善黄河乡政府所在地及塘格玛牧民定居点电力供应现状,为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牧民群众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保障,提高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用电水平,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延伸35KV输电线路。
  黄河源水电站于1998年4月8日开工建设,于2001年12月建成发电,水库总库容25.01亿立方米,正常库容15.21亿立方米,正常发电水位4270.15米,最低发电水位4267.78米。电站装机2×1250kw,年均发电量1753万度。最大坝高18米(坝顶高程4273米),坝长1529米,最大坝底宽155.87米,坝顶宽5米,设计年均发电量1750万度,实际年均发电量360万度。电网网架以35KV线路为主,总长115.9公里,10KV线路64.8公里,0.4KV线路53.2公里,结构弱、电压等级低、供电可靠性很差,县域电网35KV线路仅覆盖了县城、花石峡镇、红土坡煤矿等几个重点区域,牧民用电覆盖率仅为4%。随着三江源生态保护、城镇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县用电负荷急剧增加,经常发生跳闸停电现象,2013年9月份用电高峰达2100kw,加之,县城430套公租房投入使用,县城至野牛沟35KV延伸电网的建成投入使用,预计用电负荷将增加到3300kw,现有的电力供给最高达到历史极限,可送电2400kw,我县独立电网将造成严重缺电,无法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解决和改善电力供应现状,为定居点牧民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是解决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也是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本质要求。2013年,在玛多县结对帮扶单位省水利水电集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县城至野牛沟35KV输电线路已顺利实施完成。向黄河乡政府驻地及塘格玛村延伸线路,需从大野马岭(县城至野牛沟35KV输电线路)30km处T接,项目拟建设35KV输电线路93km及变电所等配套设施,估算投资6800万元,因我县财力薄弱,无力承担项目资金,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解决项目资金,缓解黄河乡干部群众用电难问题。
  第2条:关于将西宁至玉树330KV电网玛多县开关站改扩建为变电站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位于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500米左右,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的发源地,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是国家生态保护和建设重点实施县,也是连接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及四川省的重要交通节点,国道214线穿境而过,县城距西宁489公里,距玉树州333公里。规划建设的格尔木至成都、西宁至景洪铁路,西宁至玉树高速公路、新青川大通道在玛多境内交汇,形成了重要的交通枢纽。
  2001年装机2500KW的黄河源水电站发电以来,结束了玛多无电的历史,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该水电站于1998年4月8日开工建设,于2001年12月建成发电,水库总库容25.01亿立方米,正常库容15.21亿立方米,正常发电水位4270.15米,最低发电水位4267.78米。电站装机2×1250kw,年均发电量1753万度。最大坝高18米(坝顶高程4273米),坝长1529米,最大坝底宽155.87米,坝顶宽5米,设计年均发电量1750万度,实际年均发电量360万度。电网网架以35KV线路为主,总长115.9公里,10KV线路64.8公里,0.4KV线路53.2公里,结构弱、电压等级低、供电可靠性很差。由于黄河源水电站为独立电网,只覆盖了县城玛查理镇、花石峡镇、扎陵湖乡所在地及红土坡煤矿、曲纳迈寺院等地区,电网覆盖率较低;受上游来水因素的影响,曾于2003年8月至2005年4月出现缺水停机现象,加上电站发变电设备出现故障及电网自身存在一些供电缺陷,不能提供稳定、安全的用电需求,给全县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
  近年来,随着国家实施第二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果洛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出台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各类项目实施力度加大,用电负荷不断增加,大容量波动性负荷相继出现,对独立电网的承载能力、供电稳定性和可靠性提出了严峻考验,经常发生跳闸停电现象,2013年9月份用电高峰达2100kw,加之,县城430套公租房年底投入使用,县城至野牛沟35KV延伸电网的建成投入使用,预计用电负荷将增加到3300kw,现有的电力供给最高达到历史极限,可送电2400kw,我县独立电网将造成严重缺电,无法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另外,由于规划建设的电气化铁路和通用机场项目,需要可靠、稳定的电力支撑,因玛多黄河源水电站装机容量小、供电范围有限、可靠性和稳定性较差,越来越难以满足实现跨越发展对电力的强劲需求。
  西宁至玉树330KV输变电工程是玉树灾后重建的标志性工程,在玛多县设有开关站,在此基础上改扩建为330KV变电站并落地玛多,可为玛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电力保障,黄河源水电站并入大电网,可彻底解除缺水对水电站的制约,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对于推进电气化建设、改变牧民群众用能结构及生活习惯、保护黄河源生态环境、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具有深远意义。西宁至玉树330KV输变电工程330KV变电所落地玛多项目规划已审查通过,为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并发挥效益,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优先安排实施西宁至玉树330KV输变电工程变电所大电网并网玛多项目。
  第3条:关于加快实施玛多县花石峡镇北山危岩治理和局部搬迁避让方案的请求建议
  花石峡镇现有人口4465人,原镇政府办公楼、中心寄宿学校、电视台、粮站、卫生院、敬老院、兵站及各单位家属院等依山而建,其北侧山脉相对高差约200米,山坡坡度约为36度,丘陵由二叠系灰白块层状硬质岩石构成,岩石受卸荷裂隙及寒冻风化作用的影响产生裂缝,缝隙宽2-40厘米,裂缝已上下贯通。受2010年“4.14”玉树地震影响,危岩体加剧分裂,裂缝由原来的5-11厘米扩大至7-12厘米,与母体基本脱离,稳定性极差,随时有坠落、滑塌的可能。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办2010年第33期《信息综合专报》上的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2010年4月,玛多县委托青海省水文地质工程勘察院对花石峡镇北山危岩进行了险情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组评估认为,镇寄校、镇政府、医院和紧邻山坡附近的居民房屋受危岩体危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加之治理难度大,建议G214以北居民房屋和行政企事业单位搬迁避让。2010年8月,果洛州政府以果政〔2010〕《关于对玛多县花石峡镇整体搬迁的请示》35号文请求省政府将花石峡镇G214以北的居民房屋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进行整体搬迁。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花石峡镇北山危岩体问题,先后多次研究部署,并赴现场考察指导工作,为解决危岩体灾害清理了思路,确定了原则。
  玛多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原则同意果洛州政府将花石峡镇G214以北的居民房屋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行进整体搬迁的意见,委托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花石峡镇G214以北整体搬迁规划。2010年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部门对《玛多县花石峡镇G214以北整体搬迁规划》进行了技术审查,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总体定位准确,符合玛多县花石峡镇实际情况。2011年7月15日至1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福顺在果洛州调研工作期间,专赴玛多县花石峡镇了解镇北山危岩地质灾害威胁该镇居民和财产等相关情况,现场指示由省国土资源厅尽快组织相关专家重新评估玛多县花石峡镇危岩体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科学完善的解决方案和资金预算。2011年8月11日,省政府就《玛多县花石峡镇北山危岩地质灾害有关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纪要,基于上述背景,玛多县政府委托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在《玛多县花石峡镇G214以北整体搬迁规划》的基础上制订了《玛多县花石峡镇北山危岩治理和局部避让搬迁总体方案》。
  2012年6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秘函〔2012〕30文件通过《玛多县花石峡镇北山危岩治理和局部避让搬迁总体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危岩治理、局部搬迁和搬迁后新址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部分,估算共投资11912万元。一是危岩治理。花石峡镇北山山体上自西向东共分布有26处危岩体,总方量达25469.7m3,2012年投资2000万元,采取清除、拦挡、固定等措施实施了危岩治理工程。2013年实施了投资914万元的花石峡镇北山危岩地质灾害防治二期工程。二是局部搬迁。先期实施避让搬迁的有镇中心寄宿制学校、中心医院、镇政府、兵站等4家单位和部分居民。花石峡兵站为总后勤部青藏兵站直属单位,其搬迁方案由部队独立规划实施。花石峡中心寄校迁建面积8363㎡,总投资2321.45万元,目前已实施完成投资200万元的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投资230万元的风雨操场、投资82万元的围墙、投资778万元的校安工程正在实施。完成投资800万元的镇政府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建设。中心医院迁建面积1515㎡,总投资568.56万元,已下达投资380万元。三是基础设施。目前已实施完成投资616万元的花石峡镇移民定居点道路硬化工程、投资1810万元的冬格措纳道路工程、投资600万元的国家电网对口支援玛多县花石峡镇农网改造项目。拟建花吉路、环城东路、给排水设施、防洪等项目,总投资达6393.11万元,项目可研报告已上报省发改委,待批复后实施。
  同时,作为黄河发源地,花石峡镇有着原始古朴的自然美,自2011年以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游牧民定居总体规划的逐步实施,越来越多的牧民移居花石峡镇。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优先审批下达《搬迁方案》中我县申报的项目,加快花石峡镇北山危岩治理和局部避让搬迁方案实施进度。
  第4条:继续加大玛多县连通公路和通自然村公路建设力度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自2005年以来,在省交通厅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广大牧民群众真正共享了“民生工程”带来的实惠,农村公路建设在促进我县经济增长、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共玉、香花、花久高速公路从我县境内通过,结束了我县无高等级公路的历史,在建设期间,我县积极配合,创造良好地施工环境,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省交通厅给予高度评价,在县城城镇道路、三岔路口道路拓宽等代建工程大力支持,全额代建,使我县城镇风貌得到了极大改善,小城镇建设已初具规模。并在近年内,省交通厅全面统筹考虑全省农村公路投资,加大对我县的支持力度,计划外下达多个农村公路连通工程项目,切实解决了牧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在改善民生方面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截止2013年底,玛多县共实施公路建设项目127个,新改建公路里程1582.823公里,累计完成投资2.743亿元。全县公路总里程达1759.084公里,其中国道255公里,省道75公里,县道424公里,乡道507.196公里,村道497.888公里,建成桥梁83座。公路覆盖密度达到6.95公里/百平方公里。农村公路实现了以县府玛查理镇为中心,向各乡镇、牧业社、生产基地延伸的布局格局,不仅对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还对区内资源开发,群众发家致富有着先导作用,而且对民族团结政权建设和维护地方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我县国土面积大,农村公路建设总量不足,等级公路比重小,乡到村公路多为等外路,通畅性差,整体抗灾能力较弱,加之我县牧民群众居住分散,以游牧生活方式为主,有冬春、夏、秋草场之分,通村公路一般是只通冬春草场,夏秋草场基本没有公路,主干线公路虽已形成,但次干线、支线公路相对不足,通往各自然村的公路几乎没有,公路路网体系还没有全面形成,存在相当数量的“断头路”和不联网公路,严重制约了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玛多县2011—2020年交通远景规划目标:全县通车里程达到3769.142km。改建砼(沥青)路面公路7条532.825公里;改建四级砂路10条297.577公里;新建路网连结线24条1141.029公里;新建通自然村、居民点、转场公路四级砂路78条1313.7公里;实现58%的村通油路或水泥路,42%的村通等级砂路,90%以上的居民点通砂路,4座寺院公路和天葬台公路全部实现硬化,90%以上的牧委会建成牧场转场公路。
  自十二五以来,玛多县共计改建公路162.759公里,新建公路310.792公里,极大的改善了我县交通状况,但仍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就目前公路现状,需改造升级农村公路543公里,其中县道165公里,乡道252公里,村道126公里;新建路网连通公路240公里;新建通自然村公路542公里。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现有农村公路改造和连通工程、通自然村公路建设力度,提升公路技术等级,提高抗灾能力,保障行车安全、舒适,为进一步改善民生需求提升交通综合服务能力。
  第5条:关于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玛多贫困牧民脱贫步伐的请求建议
  根据国开办发〔2012〕13号《关于印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的通知》,玛多县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总人口14826 人,牧民总户数3838户,人口11355人,其中居住在草场的牧民3253户9021人,移民搬迁585户2334人(为2003年积极响应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相关政策搬迁户)。2011年~2013年,省州扶贫开发局累计下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971 万元,全县2458户7719人直接受益。
  由于我县无任何工矿企业,牧民增收主要靠畜牧业生产和零星副业收入,县域经济总量小,社会发育程度底,同时因我县地处三江源核心区,受三江源生态保护政策以及其他自然条件的限制,传统畜牧业生产发展缓慢,效益低下,牧民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根据《果洛州扶贫开发局关于明确各县低收入贫困人口数量的通知》(果扶〔2012〕52号)文件精神及《玛多县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的要求,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扶贫标准,全县仍然有贫困人口2028人,2010年年底的贫困率为65.8%(2010年年底牧民总人口10632人)。
  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看望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12年中央召开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部署了新的10年扶贫开发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到2020年我们要建成全面的小康社会。近年来,在省州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扶贫开发工作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组建专业合作社带动牧民发展生态养殖,结合小城镇建设,新建商业铺面及市场流通等扶贫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效益;县政府在自身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以安排自筹资金或划拨土地等形式全力支持扶贫开发工作。但因县级财力有限,项目资金短缺,扶贫开发工作效果不理想;另外,扶贫开发项目户均投资标准为6500元,难以满足现阶段扶贫开发的需要,产业培育和牧民增收难度非常大。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玛多扶贫开发工作扶持力度,加快贫困牧民脱贫致富步伐,并根据玛多地处偏远、牧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扶贫成本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项目到户资金6500元的现有标准,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持续稳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玛多县的贫困现状。
  第6条:关于增加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户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地处青南地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腹地,海拔高,空气稀薄,地理条件严酷,牧民群众生存环境恶劣。自2009年玛多县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以来,共建设游牧民定居房1986套,全面完成国家发改委《总规》下达的建设任务,实现游牧定居工程覆盖52.4%,县政府在财政十分拮据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游牧民定居建设户县级财政补助标准,2009年、2010年、2011年每户补助2000元提高到每户5000元,2012年提高到每户7000元。工程的实施,明显改善了牧民的居住条件,促进了玛多城镇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深化了牧区改革,进一步推进了地区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形成多个相对集中,整齐、干净、卫生的牧民定居点和幸福牧家小区一处。这是在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把“三农”工作摆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全力推进的结果。但是这与玛多县游牧民定居工程五年规划建设任务相差甚远,我县2009年编制的游牧民定居五年规划建设任务为2884户,与国家发改委《总规》下达的建设任务1986户,相差898户;我县在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前,就有牧民群众自建的房屋387户,这些房屋建设年代早,资金少、标准低,都是土木结构的房屋,目前都已成为危房不能居住,这些牧户没有列入五年规划的建设项目户中;2009年至2012年底,我县又有新增户376户,这些新增户也没有列入游牧民定居建设户中,鉴于以上原因,目前全县尚有1661户牧户未实现定居,需要建设定居房屋。特别是交通条件较差的偏远地区,新增牧户和部分困难牧户目前居住条件很差,大部分居住在简陋的帐篷中,夏不能遮雨,冬不能挡风,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而偏远地区由于交通运输不便,建设难度大,随着近几年通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大,居住在偏远地区的牧户也通了公路,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条件。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结合“特色城镇、美丽家园”建设,将我县游牧定居工程未覆盖的1661户牧户纳入工程项目建设,切实改善民生,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
  第7条:关于对果洛新村搬迁移民土地确权的请求建议
  2003年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根据青政函(2003)63号和青计农经(2003)909号文件精神,玛多县实施生态移民585户2334人,果洛新村是全州唯一一个跨地区安置移民村,整体搬迁189户731人,于2006年进行生态移民整体搬迁至海南州同德县巴滩,命名为玛多县果洛新村,位于同德县城东部。全村规划面积551.67亩,189户搬迁户实际用地499.68亩,规划发展用地52亩。养畜户161户,户均住房面积63.15平方米,畜棚100平方米,旱厕3.55平方米;商铺房28户,户均住房面积75平方米。果洛新村自成立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420万元,在唐卡制作、藏服加工、帐篷加工、种植养殖、劳务输出、商贸服务业、畜产品加工等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进行了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民族工艺服饰加工厂,建设加工车间面积300平方米,购置了缝纫机等生产设备,组织26名村民开展民族帐篷、掐丝唐卡和民族服饰加工。投入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17万元、生态移民后续产业扶持资金14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项目资金40万元,建成牛羊育肥养殖场,成立了金银绵羊育肥专业合作社,建设畜棚6幢,现已购置100头牛;投资600万元建成果洛新村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成9栋蔬菜温棚1800平方米。2005年8月份由青海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和玛多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相关《协议书》,协议第二条“甲方(青海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将551.67亩耕地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出让给乙方(玛多县人民政府),并界定土地使用的范围、面积。同时,协助乙方在省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划转手续。”和第三条“乙方按2500元/亩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规划用地551.67亩的土地使用费137.92万元,其中,209.3亩土地使用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其余342.37亩土地使用费由乙方申请省政府财政解决并支付。”根据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土地管理的原则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应该由同德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但玛多县果洛新村搬迁移民在同德巴滩已定居8年之久,至今没有进行土地确权及办理相关土地手续。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为果洛新村搬迁移民房屋及厂房基础设施进行土地确权和办理房产手续。
  第8条:关于将黄河源水电站水库大坝列入病险水库治理规划中,并立项排除隐患问题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黄河源水电站位于鄂陵湖湖口17公里处的黄河干流上,水库总库容25.01亿立方米,正常库容15.21亿立方米,正常发电水位4270.15米,最低发电水位4267.78米。电站装机2×1250千瓦,年均发电量1753万度。最大坝高18米(坝顶高程4273米),坝长1529米,最大坝底宽155.87米,坝顶宽5米。黄河源水电站于1998年4月8日开工建设,2001年11月6日下闸蓄水,12月28日单台机组试运行发电。2006年7月21日通过了省级验收,黄河源水电站建成并投入使用,结束了玛多县无电的历史,为玛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2007年6月以来,由于我县实施三江源项目和自然因素影响,上游来水增多,溢洪道开始出现泄水现象,并且越来越大,水流冲毁了挑流鼻坎以下的浆砌石和两边护坦,威胁到电站升压站的安全,县政府及时组织施工队于九月中旬进行了抢修,顺利度过了2007年汛期。2008年至2010年每年都要进行抗洪抢险,尤其是2009年10月14日,堰口水位达0.94米,创最高纪录,给抗洪抢险带来了极大难度。为了解决水患问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并争取资金,2010年下达了溢洪道修复资金300万元进行了维修,解决了燃眉之急。但由于水库大坝年久失修,缺少维护等原因,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10年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委托南京水利科学院对黄河源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由于管理设施老化失修,无专门的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安全检测设施不完善,无检测管理制度,缺乏正常观测及运行管理维护等原因,经专家评审鉴定结果为三类坝。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的有关规定,属三类坝,应尽快立项除险加固,以防造成重大灾害。因我县受财力、机构、人员限制,对水库大坝无力进行除险加固,截止2013年年底黄河源水电站在运行中由于受降雨增多、冰凌、水蚀风蚀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大坝存在较严重的坝后和右坝肩渗漏问题,上游铺盖存在破损以及上游护坡破损、脱空、下游未护坡导致被冲刷严重的问题;二是溢洪道边墙内倾与错台变形明显,泄漕泄水影响区内混凝土冻融、冲蚀严重,尤其边墙底部混凝土破损严重,下游出口消能设施简陋且多次水毁;三是厂房尾水渠两侧钢筋混凝土边墙变形、开裂严重,伸缩缝处上部可见明显错台,混凝土老化损坏严重;四是水库溢洪道尾端和底部,由于水库库容水量的不断增加,溢洪道流量的增多,多次出现险情,威胁黄河源水电站的安全,我县也多次投入财力、物力、人力进行了维修加固,但由于受财力的制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隐患。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产生无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将黄河源水电站水库大坝列入病险水库治理规划中,并立项排除隐患问题。
  第9条:关于提高玛多县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地处三江源核心区,是全省海拔最高的县城,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是国内生存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之一,高寒缺氧,气候恶劣,年均气温-4℃,全年无四季之分,只有冷暖两季之别。虽然工作条件极其艰苦,干部工资福利低,但全县干部职工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缺氧不缺精神,挑战生命极限。全县干部职工积极倡树把艰苦当资源,发扬“人一之,我十之”的实干精神和“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有效干事”的工作作风,以“高海拔、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热情,以干事创业为平台,积极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进程。但是,长期在高海拔地区工作,对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干部职工都不同程度患有高原病。由于气候恶劣,全县干部职工都不同程度的患有高原性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肺心病、高原型红细胞增多症等高原性疾病,发病率高,死亡率为6.8‰。近年来,全县干部职工中有135名干部职工因各类高原性疾病无法正常上班,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6.46%。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县人均寿命57岁。近三年来,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因高原性疾病去世37人,平均年龄64岁;在职干部职工因高原性疾病去世10人,平均年龄44岁,干部职工处于“40岁以前拿命换钱、40岁以后拿钱换命”的状况。
  2006年,全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玛多县确定为六类地区,但同省内其他六类地区相比较,气候更恶劣条件更艰苦,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医疗费等支出高于这些地区,更别说是海低于3500米以下地区。近年来国家对边远艰苦地区的艰苦津贴做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玛多这样地区来说,标准偏低(我县边远艰苦津贴月人均为1800元与海东、西宁等气候较好地区相比月人均仅高1000元,没有充分体现六类边远地区的艰苦程度)。自2006年工资改革以来,将原有的在青地区补贴和高原临时补贴转换为青海津贴,至今青海津贴标准未调整,也没有相应增长机制。近年来,所有的增资基本上都是调整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实行全省统一标准,而青海津贴(即高海拔艰苦地区津贴)未做过任何调整。我县干部退休后90%的人员都到气候条件相对较好的西宁或原籍等地居住,现行的住房补助费标准于1990年制定(标准为7000元)。近年来,由于房价高涨,许多干部职工无力在西宁购买高价的商品房。已购买的干部,每月要偿还高额的房贷。现高原离退休生活补助费按1980年相关文件执行,标准每年为120元。
  随着维稳形势日趋严峻,全县干部职工承载着大量的维稳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全力投入维稳工作,但地方财政困难,干部职工享受不到任何政策性的补助或津贴。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一是放宽高海拔地区退休年龄条件。二是适当提高青海津贴标准或建立青海津贴正常晋升机制,调整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对高海拔地区予以2-3倍的倾斜。三是对高海拔不适宜居住地区的干部职工,提高退休后的一次性住房补助费和高原生活补助费。四是增设藏区维稳工作津贴。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在藏区干部职工工资系统中增设维稳工作津贴。
  第10条:关于调整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和提高养老金标准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地处三江源核心区,是全省海拔最高的县城,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高寒缺氧,气候恶劣,年均气温-4℃,全年无四季之分,只有冷暖两季之别,是国内生存环境最恶劣的地区之一。县辖二乡二镇30个村2个社区,全县人口14826人,其中牧民人口3838户11355人。
  随着国家三江源生态战略的实施,河源儿女积极响应国家“保护生态、减人减畜、退牧还草”的号召,主动迁出世代繁衍生息的家园,维护了黄河源头的生态平衡,为黄河中下游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基础建设滞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发育程度低,群众观念滞后,后续产业培育难度大等诸多因素,导致全县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78%,2012年3月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截止2013年底,玛多县参加新型农牧区养老险的16至60岁的人员6014人,实际待遇领取人数仅679人,发放养老金58.21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16至60岁的人员74人,领取待遇32人,发放养老金2.75万元。
  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均偏高。因高海拔、缺氧、卫生基础设施较差等因素,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县人均寿命只有57岁,而领取养老金待遇年龄条件为60周岁,我县参加新农保60周岁以上的人员仅有679人,占参保人数的11.2%,如果不降低牧民享受养老金的年龄,无法享受国家这些惠民利民优惠政策。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月为95元(含县财政补贴10元),由于我县生活物资全部由外地输入,且价格高于西宁、海南等地物价,95元基础养老金根本无法保障牧民的基本生活。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一是将我县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调整为:男53周岁,女47周岁;二是适当提高高海拔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11条:关于农村低保指标扩面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地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全县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下辖两乡两镇,30个村和2个社区,是青海省海拔最高、人口最少的县,全县总人口14826人,其中,藏族占总人口的93%。随着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的建立,河源儿女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战略的号召,主动迁出时代繁衍生息的家园,维护了母亲河源头的生态平衡,为黄河中下游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现已成为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目前我县有人均年纯收入到达不到216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6300人,按照《青海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规定,果洛地区人均年纯收入到不达2160元的,可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截止2013年6月我县已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员有834 户2250人,占农村贫困人口的35.7%。符合条件而未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4050人。
  随着国家贫困标准线的不断提高,形成了我县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现象,且由于我县地理环境特殊,生态环境恶劣,缺乏开展多种经营的资源条件,收入来源狭窄,为提高贫困群体的收入,县委、县政府投入资金,加大群众培训就业力度,实行“政府引导、群众自谋发展”的创新致富政策,虽采取了一系列为民致富的办法,但收效甚微,仍未从根本上改变贫困状况,加之,农村低保指标有限,无法满足贫困户的救助需求,为使低保惠民政策帮助贫困牧民逐步实现脱贫局面,提升生活质量与水平,使更多的贫困群体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将我县符合条件但未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4050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给予扩面解决。
  第12条:关于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请求建议
  黄河源景区是三江源地区六大景区之一,具有唯一性、独特性、排它性的生态旅游资源竞争优势。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独具魅力的自然环境景观为基础,以优美的雪域河源湖泊、高山草甸、高山湿地、雪山景观为主题,科学编制了《玛多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黄河源景区建设详规》、《黄河源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要求,结合人文资源发掘和旅游基础设施的适量建设,着力打造“母亲河的故乡”、“黄河之源、千湖之县”、“两湖一碑”、“唐藩和亲圣地”、“阿依地格萨尔赛马称王圣地”等旅游品牌,积极开展生态观光、科学考察、科普教育、户外运动、探险探秘、母亲河溯源等旅游活动,游客以科学考察、新闻媒体、摄影爱好者、国内自驾游、港澳台及境外游客为主,旅游旺季,全县旅馆床位爆满。《关于加快果洛州文化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将玛多县黄河源旅游景区纳入全省旅游重点开发景区。2013年,接待游客3.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938.7万元。但受自然环境、旅游基础设施、开发资金、专业人才等因素的制约,生态旅游业发展十分缓慢,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少。受全省旅游发展重点和资金投向所限,省级专项资金投入旅游发展资金较少,5年累计投入资金只有300万元。二是旅游资源开发融资难。受高寒缺氧、冬季较长、旅游季节短的影响,对我县旅游资源开发感兴趣的客商多,来投资开发的较少。三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仍然是制约玛多旅游发展的瓶颈,直接服务旅游的交通网络还未形成,断头路多,通达性和舒适性还没有完全解决。各大景区严重缺乏餐馆、旅馆、厕所、交通标识、旅游产品、休闲娱乐等配套接待设施,不能有效地吸引游客并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无法满足旅游发展需求。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盘考虑,统筹发展,向玛多县倾斜项目资金,设立促进玛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作为唐蕃古道重要结点的黄河源景区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推进黄河源寻根溯源之旅和黄河源生态探秘体验区的建设,把旅游业打造成为玛多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第13条:关于将玛多县扎陵湖、鄂陵湖等湿地补偿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地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了丰富的湿地资源,扎陵湖和鄂陵湖由于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玛多县湿地面积为1217.12万亩,其中:湖泊湿地240.26万亩,扎陵湖、鄂陵湖179.85万亩(水域面积扎陵湖81.3万亩,鄂陵湖91.2万亩)、冬格措纳湖39.32万亩(水域面积37.95万亩)、星星海15.84万亩、岗纳格玛措湖5.25万亩;河流湿地66.58万亩,境内主要有黄河、勒那曲、多曲、邹玛曲、热曲、江曲、白马曲、托索河等诸多河流;滩涂沼泽湿地为910.28万亩。全省18个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分区我县占两个,分别是扎陵湖、鄂陵湖自然保护区和星星海自然保护区。扎陵湖、鄂陵湖核心区面积为347.58万亩,星星海核心区面积为139.95万亩。
  为加强湿地资源保护,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细则》,优先启动一批保护、恢复、能力建设的项目要求。2010年我县启动实施了扎陵湖、鄂陵湖湿地补偿资金示范工程。项目共涉及扎陵湖乡、玛查理镇8个村,牧户105户(扎陵湖湿地45户、鄂陵湖湿地60户)。湿地补偿面积55.7万亩(扎陵湖湿地补偿面积29.7万亩,鄂陵湖湿地补偿面积26万亩),共投资1100万元,扎陵湖、鄂陵湖分别为550万元。曾经有“千湖之县”之称的玛多县又开始呈现出湖泊星罗棋布、波光粼粼的千湖美景。自2007年我县实施湿地保护建设项目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158.4万元完成湿地保护45.12万亩,通过实施沼泽湿地封育,对湖体周边沼泽湿地及影响入湖水量的水源区采取休牧、轮牧、补播等方式促进植被恢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湿地生态监测和管护。项目区湿地面积增加显著、湿地生物多样性日渐丰富、生态湿地得到保护、牧户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全民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但由于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高原湿地生态环境恶化,冰川退缩、雪线上升、沼泽枯竭的现象仍十分严重。目前,湿地补偿试点项目涉及面小,资金投入不足,湿地保护管理、科学研究、监测评估等工作滞后。因此,需继续加大湿地保护补偿项目实施力度。
  2013年1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生态治理工程,会议通过《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生态以保护和恢复植被为核心,将自然修复与工程建设相结合,加强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支撑民族长远发展的“中华水塔”坚固又丰沛;会议还通过《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做好相关规划衔接,调整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入湖河流污染防治,建设和修复流域生态、有序推进湖泊休养生息,以清洁湖泊滋养祖国大地。
  实施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是有效保护湿地,确保青藏高原乃至全球生态安全的需要;是恢复湿地景观,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需要;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保持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履行《湿地公约》,妥善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更是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需要。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不仅要加大政府投入,更要用改革的办法,积极探索,创新方式,着力构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协调联运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和多元投入的投融资机制,确立推动科学发展的正确导向和考核评价机制,使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切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将扎陵湖、鄂陵湖湿地,星星海湿地,岗纳格玛措湖湿地,冬格措纳湖湿地等纳入湿地生态补偿范围。
  第14条:关于加大玛多县花石峡镇中心寄校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花石峡镇藏文中心寄校是一所寄宿制完全小学,设一至六年级14个教学班。1989年由原清水乡寄校、黑海乡寄校、花石峡乡寄校合并组建为玛多县花石峡藏文中心寄校。现有在校生354名,教职工56名,专任教师30名。
  2009年,在我省启动校安工程项目时,曾聘请省国土、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专家组对“花石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校址的安全性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对该校校舍周围危岩采取防护措施或校址搬迁。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震发生后,花石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后山的危岩裂缝比以前扩大,并有碎石滚落现象,对学校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影响大,家长意见多,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做出了对花石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整体搬迁的重要批示。根据批示,我县对花石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进行了整体搬迁,省级政府为花石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整体搬迁下达建设资金2563万元,主要用于校舍建设(3550㎡的综合教学楼、2444㎡的学生宿舍、1091㎡的学生食堂、1050㎡的教师周转房),而没有下达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如:上下水及排污设施建设、校园硬化、绿化、亮化、体育运动场等项目资金,这些项目资金缺口达1436万元。由于我县财政拮据,无力自筹建设缺口资金。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加大投资力度,力争在2014年实现花石峡镇中心寄宿制学校整体搬迁任务。
  第15条:关于省级医疗机构派遣医疗技术专业人员支援基层医疗工作的请求建议
  玛多县共有8所卫生医疗机构,即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计生服务站、花石峡中心卫生院、玛查理镇卫生院、黄河乡卫生院、扎陵湖乡卫生院。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3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13人,初级73人;大专以上70人,中专23人。
  县人民医院在编人数39人,卫生技术人员39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28人。院内医疗设备有B型超声诊断仪1台,无创呼吸机1台,全自动血凝仪1台,500MAX光机一台,全自动血分析一台,半自动生化仪一台,婴儿培养箱1台,双排螺旋CI机一台。医院综合楼房屋建筑面积为3400平方米,其中业务面积为2400平方米。
  4所乡镇卫生院现有事业编制30名,实有人员29人。其中:花石峡中心卫生院15人,玛查理镇卫生院5人,黄河乡卫生院5人。扎陵湖乡卫生院4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各乡镇目前开展的工作有疾病预防、一般病和常见病的诊治、计划免疫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开展下乡巡回医疗服务等。乡镇卫生院配置B超、心电图机及生化检验设备。村级卫生室30所,乡村医生60人。
  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我县卫生医疗机构虽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基本上实现了“小病不出乡村,常见病不出县”的局面,但因卫生专业人才缺乏,招聘实用人才难,吸引力不强,医务人员调离本县现象多,医疗服务水平不高,我县人民群众得重病,只能去医疗水平较高、条件较好的外州地市看病就医,可以说医疗技术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县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同时,随着国家对医疗行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我县配发了大量的医疗器械,但由于我县严重缺乏医疗技术专业人员,放射科、检验科、电生理等科室出现设备等人情况。
  为了提高我县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工作人员工作技能,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和与省人民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商定了一些帮扶项目及培养人才机制,但因人员紧缺,在职人员培训比例不高,参加各种培训的比例过低、时间不长,甚至根本抽不出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收效甚微。
  请求建议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从省级各大医院抽调2-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帮扶1-2年,利用传、帮、带方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通过现场帮教、疑难病及常见病的诊治、定期组织对在岗人员的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有扎实理论基础、熟练操作技术、解决临床问题能力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基层医院开展常规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