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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玛多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编辑:

  多政〔2017〕50号
  玛多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为吸取近期吉林辉南养老院“1.4”、浙江天台春晓堤足馨堂“2.5、”福建漳州摩托车维修店“2.16、”江西南昌酒店“2.25”等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迅速排查、全力彻底整治消防火灾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各部门、乡镇要认真落实上级提出的各项任务,消除火灾隐患,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管理到位;3月1日前要立足所辖区域、行业特点,结合冬春火灾特点立即制定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开展全面部署;要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发动基层监管力量,推动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二、迅速行动、开展整治。各部门、乡镇要以宾馆、餐饮等场所、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出租房和临街商铺为重点整治对象,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严查社会单位行政审批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同时,严格落实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防火(物理)分隔。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底数,建立检查名册,并落实专人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三、各司其职、严格执法。各部门、乡镇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以及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层级管理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县文化局要负责抓好网吧、放映场所、打印店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县教育局要负责抓好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县民政局要负责抓好养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负责抓好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社区要负责抓好出租房、临街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开展社会面消防监督检查;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大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火灾隐患和拒不整改的单位,能处罚一律处罚、能拘留的一律拘留、能临时查封的一律临时查封、能取缔的一律取缔。各部门每周五前上报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至县消防大队。(联系人:仲作才,联系电话:18946850110)
  四、全面宣传,加强督察。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大队要将近期全国发生的几起火灾作为典型案例,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发动消防志愿队伍走街入巷对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常识,普及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县政府办公室要牵头对各部门、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因工作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将通报批评,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玛多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