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政〔2017〕75号
玛多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因换届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玛多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对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分工作如下调整:
县长利加: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负责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管委会、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常务副县长韩尚丽:负责政府政务、接待、发展改革、招商引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安全生产、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信访局、地震局、法制办、民语办、电子政务室、政府接待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副县长甘学斌:负责教育、国家公园县域内园区内外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特许经营、社会参与和宣传推介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青海玛多冬格措纳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副县长邵泉(援青):负责上海市结对帮扶及上海市结对帮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
副县长张强(援青):负责电力、国家电网公司定点扶贫及国家电网公司定点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副县长张永科:负责财政、税务、金融、交通、市场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国税局、县地税局、黄河沿公路段、花石峡公路段。
副县长罗珠桑吾: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民族宗教、综治维稳、消防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县武警中队、县人民武装部、省军区花石峡兵站。
副县长雅扎西:负责民政、扶贫开发、残联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残疾人联合理事会。
联系县农业银行、县农村信用社。
副县长陈锡发:负责城建、住房、卫生计生、红十字会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副县长万代扎西:负责畜牧、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畜牧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联系县气象局。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韩尚丽同志与张永科同志互补;邵泉同志与张强同志互补;罗珠桑吾同志与雅扎西同志互补;陈锡发同志与万代扎西同志互补。
玛多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