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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7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玛多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7年05月09日    编辑:

  多政办〔2017〕32号 
  玛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2017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2016年,在各单位、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14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兑现。2017年,为进一步增强民生福祉、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县委、县政府坚持从县情实际出发,研究确定了2017年14件民生实事。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抓好落实,办好民生实事。现就抓好民生实事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1.加大已实施产业化发展项目的生态畜牧业合作社支持力度,加快生态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步伐。(责任领导:万代扎西;责任单位:县畜牧科技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能力建设,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责任领导:万代扎西、陈锡发;责任单位:县畜牧科技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继续完善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在班玛县集中安置点修建僧尼宿舍。(责任领导:罗珠桑吾;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同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4.加大我县中小学标准化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夯实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硬件基础。(责任领导:甘学斌、张永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协同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为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两癌筛查”。(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认真落实包虫病等四年攻坚计划,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村进户开展包虫病筛查、预防宣传等活动,联系省级医疗机构为患者进行治疗。(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大病医疗救治救助。(责任领导:雅扎西;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协同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安排资金100万元对全县牧业户籍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对在校贫困学生进行资助。(责任领导:雅扎西、张强;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教育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投资120万元为花石峡镇斗纳村夏季草场建设3座小桥,方便沿线群众出行。(责任领导:张永科;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花石峡镇人民政府)
  10.县财政出资为全县在校学生、环卫工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责任领导:张永科;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协同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适当降低高龄补贴领取年龄,扩大高龄补贴享受范围。(责任领导:雅扎西;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投资400万元用于花石峡镇吉日迈村、扎陵湖乡擦泽村村貌打造、安装路灯。(责任领导:韩尚丽;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协同单位:花石峡镇人民政府、扎陵湖乡人民政府)
  13.实施花石峡镇“高原之家”项目,改善群众生活条件。(责任领导:韩尚丽、陈锡发;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协同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花石峡镇人民政府)
  14.建立完善三老人员及卸任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责任领导:韩尚丽、雅扎西;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我县14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是县委、县政府向广大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今年我县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必须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及时部署,尽快启动项目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启动,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工作,把握好工作进度,坚决克服前松后紧的现象。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财政总体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及时将14件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报告报送县政府办,9月20日前将14件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报县政府。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做好日常性的督促检查,对于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县政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不定期地对14件为民办实事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改进;项目实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密切跟踪目标运行轨迹,适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确保为民办14件实事取得实效;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为民办14件实事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为民办实事实效和资金安全。县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牵头单位要负责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主动加强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14件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踪报道14件实事落实进展,极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氛围,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生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全方位推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玛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