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2017年,在各单位、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诺的14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兑现。2018年,为进一步增强民生福祉、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县委、县政府坚持从县情实际出发,研究确定了2018年10件民生实事,并在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全县人民进行了承诺。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限期落实,办好民生实事。现就抓好民生实事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实现全县所有农牧民孕产妇县域内免费住院分娩;(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卫计委;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为全县所有农牧民免费进行“两癌”筛查,并为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卫计委;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为全县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各类疫苗,并为全县五所中小学校统一购置水痘、乙肝、结核等疫苗;(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卫生局;协同单位: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广藏羊、牦牛牲畜保险工作;(责任领导:万代扎西;责任单位:畜牧科技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适当提高全县环卫工劳保待遇;(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单位: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逐寺进行以僧舍改造为重点的寺院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领导:万代扎西;责任单位:民族宗教事务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解决玛多县第二饮用水水源地用电问题,年内实现第二饮用水水源地供水;(责任领导:张永科;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协同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玛多县供电公司)
(八)扶持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基地发展,解决牲畜部分饲料费用;(责任领导:万代扎西;责任单位:畜牧科技局;协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为玛查理镇江多村、刊木青村修建3座配套小桥,并修建黄河乡江旁、热曲村、白玛纳村四级砂路46公里,方便群众出行;(责任领导:陈锡发;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协同单位:玛查里镇、黄河乡人民政府)
(十)助力脱贫攻坚,通过南大街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实现政府商铺产权由县政府向贫困村、贫困群众的转换,租金收益归困难群众所有,确保年内实现脱贫摘帽。(责任领导:雅扎西;责任单位:扶贫局;协同单位: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我县10项为民办实事事项是县委、县政府向广大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今年我县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必须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工作任务完成好。
(二)及时部署,尽快启动项目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单位要尽快启动,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工作,把握好工作进度,坚决克服前松后紧的现象。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财政总体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及时将10件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报告报送县政府办,10月20日前将10件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报县政府。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做好日常性的督促检查,对于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县政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不定期地对10件为民办实事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改进;项目实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密切跟踪目标运行轨迹,适时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考评,确保为民办10件实事取得实效;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为民办10件实事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为民办实事实效和资金安全。县政府办公室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牵头单位要负责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主动加强工作上的联系和沟通。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10件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意义,及时跟踪报道10件实事落实进展,极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务民生的良好氛围,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民生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全方位推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玛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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