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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28日    编辑:玛沁县管理员

  原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被告: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答辩状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被告不能到庭,应经过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