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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来源:    时间:2015年08月01日    编辑:

办理事项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条件

需要在城镇镇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的建设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审查建设规划设计方案

5、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项目放验线 

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拟用地面积、拟建设规模;

3、建设项目批文及项目建议书;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证);

5、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交通、国土、环保、电力、自来水、消防、气象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理机构

玛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玛多县玛查理镇西大街32号

办公时间

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陈锡发

联系电话

0975-8345775

投诉电话

0975-8345775

办结期限

证件材料齐全,待上会研究审议后予以办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