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
办理条件
该房屋产权明确无任何争议、无抵押并资料齐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
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申请
2、提供双方本人身份证(双方本人必须到场)
3、契税发票
4、双方买卖协议
5、提交原房屋产权证
收费标准
住宅:90元、商业:560元
办理依据
《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办理机构
玛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玛多县玛查理镇西大街32号
办公时间
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陈锡发
联系电话
0975-8345775
投诉电话
办结期限
证件材料齐全,待上会研究审议后予以办理
备注
《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在住建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