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租房住房
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03日    编辑:

办理事项

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

办理条件

该房屋产权明确无任何争议、无抵押并资料齐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

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申请

2、提供双方本人身份证(双方本人必须到场)

3、契税发票

4、双方买卖协议

5、提交原房屋产权证

收费标准

住宅:90元、商业:560

办理依据

《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办理机构

玛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

玛多县玛查理镇西大街32号

办公时间

除节假日之外的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5:00-18:00

责任人

陈锡发

联系电话

0975-8345775

投诉电话

0975-8345775

办结期限

证件材料齐全,待上会研究审议后予以办理

备注

《房屋产权证变更登记申请表》在住建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