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为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玛多县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不断强化县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机构逐步健全。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同时,县级领导多次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制度健全,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保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得到广大牧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引发社会矛盾,始终坚持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作为动员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充分利用横幅、宣传画册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牧民群众进行宣传和动员,大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突出重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通过反复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县城出入口、集市、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对于人力无法清理的垃圾,均雇用机械作业整治彻底;重点加大对垃圾车辆、乱倒垃圾的单位和门店整治力度,采取专项治理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相结合的办法,对其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住所周围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清除;组织相关单位和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凹;组织各相关单位和村民拆除乱搭乱建、旧房遗留的残墙断壁,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道路两侧垃圾;组织群众及时清理道路旁、村口和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并教育其不能乱扔乱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着力整治国道、乡间公路等重要地段公共场所卫生;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及草原管护员700余人,开展垃圾清理、道路平整及水渠治理等活动。
四是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有责任、有监督、有标准、有奖惩;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玛多县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玛多县医疗垃圾处置运输制度》等文件,保证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促进环境卫生管理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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