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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多县“三个自觉”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2日    编辑:
      玛多县“三个自觉”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近日,玛多县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督察组及省、州委关于环保督察领域明确的各项任务,将“生态保护第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推进“生态立县”战略,以“三个自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认识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坚持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着力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资金投入、项目实施、政策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加大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功能,严格实行禁牧、限牧,推进“减人减畜”。累计投资7.6亿元,先后实施了退牧还草、沙漠化防治、鼠害防治、湿地保护、封山育林、黑土滩治理、矿区恢复治理、封湖禁渔等一批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经过十多年坚持开展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初步缓解,取得了水源涵养功能有所提升、湿地面积有所扩大、植被覆盖度有所提高、野生动物种群有所恢复以及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的阶段性成效。
 二是扛起环保责任,增强政治自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将玛多生态保护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作为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方法路径的内在要求,坚定生态自信、增强生态自觉、实现生态自强。县委、县政府牢固树立抓生态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生态环保就是讲政治,抓生态环保就要具备更高能力的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同谋划、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一把手”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扎实推进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生态领域改革。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玛多县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玛多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玛多县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19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逐一罗列,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要求,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汲取深刻教训,增强行动自觉。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责任,举一反三,引为镜鉴,紧紧围绕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生态恢复治理、小水电生态环保措施落实、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废物处置等,全面系统查摆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水环境防治工作,制定印发《玛多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加大中小河流、水土保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整治力度,将河道环境卫生纳入城乡环境整治计划,对流经县城和重点乡镇以及景区、公路沿线的河流河道垃圾进行了全面整治,有效遏制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通过综合防治治理,辖区内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出境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在Ⅰ类以上,境内空气质量优,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