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6〕123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玛多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3月14日,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将使用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金额
2018年计划整合涉农资金总规模达到879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2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672.78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00万元,对口支援和定点扶贫资金2396万元。
二、项目资金用途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其中产业扶贫类资金4850.78万元,公共服务类资金2601万元,基础设施类资金1344万元。涉农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技能培训、产业发展、通村路建设、美丽乡村、易地搬迁安置点道路建设、医疗救助、教育扶贫、贫困村产业扶持等方面。
三、项目建设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所有项目原则上必须4月底开工并在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的,应向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书面说明情况。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要主动履职,加强对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附表:玛多县2018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表
监督电话: 县财政局 0975-8345067
县扶贫开发局 0975-8345227
玛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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