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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多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来源:    时间:2018年06月01日    编辑:韩玲

????5月31日,玛多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利加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吴晓明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甘学斌、贾呈祥、李忠、张强,县人大副主任才让扎西、县政府副县长陈锡发、万代扎西,县政协副主席金措、县人武部部长周利民等县级领导,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省州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省州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总结暨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州关于国土绿化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宣读了《玛多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暨调度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报了玛多县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工作时提出“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指出“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加快推进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强省转变。去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州环保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玛多最大的价值、最大的潜力、最大责任在生态”的共识,注重以联动理念、法治思维推进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县委、县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意识”,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可以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进入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也是成效最好的时期。
????会议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和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部署,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明确提出到2020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抓住重点领域,扭住突出问题,实施源头减污,坚持依法共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两会”提出的“五四战略”明确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完成新青海建设任务的“施工图”和“路线图”,强调以生态保护优先协调推进经济发展,对攻坚污染防治进行了系统部署。王建军书记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深入谋划实施“五四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必须积极主动承担起筑牢国家生态屏障的重任,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更加注重提升源头防控的能力、更加注重提升全过程监管的能力、更加注重提升敢打硬仗打赢硬仗的能力,使环境保护有更大作为。全县上下要紧盯牢牢抓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牛鼻子”,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清单,运用综合手段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抓什么怎么抓的本领,真正把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促进行动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整治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等五个方面抓好抓实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巩固好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扎实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贡献“玛多力量”“玛多智慧”“玛多经验”。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履职尽责的“高压线”,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全力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一要完善目标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落实的责任,及时深入乡镇部门督查指导,促进度、抓落实、解难题。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把职责履行好、把工作落实好。二要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一监管的职能,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抓行业环境监管、抓行业总量控制、抓行业污染治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对省州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年终考核;对大气、水、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按月进行督查,集中通报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县政府分管领导要按季度召开调度会议,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四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懒政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严格的问责措施,推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