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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玛多县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6日    编辑:
               玛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玛多县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并省州驻县各单位:
  《玛多县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玛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玛多县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以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为引领和抓手,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以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公正运行为关键,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着力点,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为保障,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131“、州委、州政府“169”、县委、县政府“137”的奋斗目标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实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针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制定监管措施。调研起草《玛多县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办法》。
(二)构建以生态保护为导向的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机构设置方案》和《玛多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的要求和生态保护的需要,设置县域内园区内外以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特许经营、社会参与和宣传推介等主体的管理机构,实行责权清晰、高效统一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分割的管理弊端,实现县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两个统一行使”。
  (二)依法规范行政职权。全面完成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发布工作。
  (三)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开展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化建设和审批事项的数据库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向纵深拓展,切实提高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一)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指导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政府制度建设、决策咨询、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三)推进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决策制定和落实的实际成效,及时形成评估报告。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办法》,推进落实“三统一”、有效期、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落实两年一次的定期清理制度,以2014年全面清理目录为基数,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试点经验成果,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质量。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结合县政府职能改革和三江源国家公园黄河源园区建设 ,完成市场监管执法、资源管理执法整合,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整合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强化基层执法管理。建立健全联合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监管效能。
  (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市场监督、质监、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与案件移送制度,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对接。
  五、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业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着力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开发、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认真组织重大案件回访,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实效。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核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完善纪检监察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内部流程管控,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运行管理。
  (三)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工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等领域的监察审计力度。
  七、进一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服务工作。在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教育招生、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实施标准化服务,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有效对接各类政务服务平台。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大力推进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好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县工商局“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对接。
  八、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推进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加大工作监督指导力度。
  (二)积极参与行政应诉。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政府为被告案件急剧增加的新形势,县政府法制机构认真做好代理政府出庭应诉工作,加强业务学习与培训。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规定。做好行政诉讼案件急剧增加的对策调查研究。
  (三)建立完善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行政调解统计报告、公开运行工作制度。
  (四)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青海省信访条例》,强化属地责任,健全网上信访机制,落实依法逐级信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九、进一步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一)强化学习培训工作。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分批次、分层次开展系统法治培训。推进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法治讲座。把法治知识纳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强化依法行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例。
(三)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制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队伍和人才保障。
  (四)加大调研督促力度。加大对乡镇和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调研、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深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十、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贯彻落实宪法。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形式,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机关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三)提高法制宣传成效。切实提高法治信息策划、采编能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良好舆论氛围。着力开展“8.15”法治宣传日活动。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措施,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计划)明确可供检验的成果,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全年有台账,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
  (三)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本单位、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任务台账,对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2017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新成效。